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洁净城市创建和城市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工作部署会

创建时间:2022-02-09 08:09:10
信息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日期:2022年2月9日

1月2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召开全省洁净城市创建和城市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工作部署会,总结各地城市环卫、洁净城市创建、城市公厕改造提升等工作,解读《河北省洁净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河北省城市公共厕所改造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安排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会议要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抓好民生实事,高效组织推进,确保2022年洁净城市创建和城市公厕改造提升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一级巡视员李贤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推广“水洗机扫”作业模式,基本实现了从“人扫”到“机扫”的全面升级,城市洁净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组织开展了“城市厕所革命”,城市公厕数量大幅增加,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做好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和城市公厕服务,提升了城市品质,让城市既有“面子”更有“里子”。自2016年起,连续6年组织开展洁净城市创建工作,107个县(市、区)被命名为“洁净城市”,有力促进了当地城市环境卫生改善,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幅提高。

会议指出,在洁净城市创建方面,今年对机械化清扫和水洗机扫、以克论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尚未创建洁净城市的59个县(市、区)要全部达到洁净城市创建标准,已经创建的洁净城市要全部开展回头看。城市公厕改造提升方面,人流密集区域城市公厕设置应达到每平方公里6座以上,一般区域应达到每平方公里4座以上,全部城市公厕中达到一类标准的应占比20%以上。

会议要求,各地要全力做好洁净城市创建复核工作,抓紧补齐“水洗机扫”车辆缺口,提升城区道路作业面积和现有“水洗机扫”作业能力。要建立城区道路台账、作业车辆排班台账、每日巡查台账,做到“定路、定车、定时、定责”,实现人与车、车与路无缝衔接。要参照新的《洁净城市创建标准》,全面复核往年达到洁净城市标准的县(市、区),弥补差距。要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认定一批”的原则,开展新的洁净城市创建工作,结合实际合理安排创建进程,确保10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

会议指出,各地要抓紧排查确定城市公厕建设改造任务,实行挂图作战,将现有城市公厕全部落图,以每平方公里为单元网格进行拉网式现场排查,按照标准确定新建改造城市公厕数量。各地环卫主管部门要积极协调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确定新建城市公厕具体位置,抓紧跑办前期手续,明确施工计划表,确保9月底前全部完成建设改造任务。要持续提升城市公厕管理服务,提升如厕环境,通过安装指引标识和研发“找厕”小程序,方便群众寻找。

会议强调,各地要压实市县主体责任,确保高效推进。各市县环卫和公厕建设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认真研究任务,完善措施,建立台账,分解责任,加强统筹调度。要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统筹所辖县(市、区)工作开展,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