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创建时间:2023-11-08 08:09:10
信息来源:唐山广电网
日前,唐山市公布了《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自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共35条,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规划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与处理、资源化利用等方面作做出具体规定,是唐山市首部直接以“生活垃圾分类”命名的政府规章。它的出台实施,是唐山市在地方立法层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是新时尚”重要指示的生动实践和有益探索,将大大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
据了解,为规范唐山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各个环节,破解垃圾围城、及时消纳处理等难题,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办法》列入2023年唐山市政府立法计划正式项目。立项以来,市司法局会同市城管局组织了《办法》起草,通过网上公开文本、实地立法调研、部门多轮研讨等形式,向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几易其稿,反复完善,切实做到依法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办法》细化了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生活垃圾分类中的权责,明确了单位及个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责任;同时,对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编辑 邸宏达)